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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P物料治理药企易出现理解误差的几个问题
2017-09-18

  物料治理是药品出产质量治理的关键身分之一。新版GMP涉及物料治理的条款几近三分之一。只管条款标有关划定已经比力具体 ,操作性也比力强 ,但在现实工作中 ,依然会际遇一些对概想不够了了、把握禁绝的问题。笔者提出几个具体问题 ,供各人会商。

 

  对“一物一码”的理解

 

  GMP第112条划定 ,企业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均该当有适当的标识 ,表明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。GMP第182条划定 ,企业的物料该当有编号(或代码) ,并造订假造编号(或代码)的操作规程 ,确保编号(或代码)的唯一性。

 

  凭据上述划定 ,药品出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物料必须由企业赋予代码 ,并要确保代码的唯一性。为了保障做到代码的“唯一性” ,一种物料只能赋一个代码 ,不允许出现一物多码景象。

 

  何谓“一物”?种类名称、规格、质量尺度均一致却产自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是否能够视为“一物”?笔者以为 ,假造物料编码系统的主张就是为了有效预防混合、差错 ,并便于追忆 ,而若是将来自多个厂家的统一物料使用统一编码 ,将不利于产品质量追忆。

 

  有鉴于此 ,对于来自分歧厂家、名称与规格等一样的物料 ,依然建议使用分歧的物料代码。也能够在通过根基码后缀分辨码。好比某企业出产的克霉唑造剂 ,其原料药采购自A、B、C3个厂家。企业给克霉唑原料药赋根基码Y001 ,又凭据出产厂家的分歧 ,赋码Y001-1、Y001-2、Y001-3 ,别离指代3个企业的产品。

 

  此表 ,统一企业的产品 ,包装规格不一 ,同样必要后缀鉴别码予以分辨。对一物一码钟装一物”的理解 ,显然不能仅仅理解为统一品名的物料。名称虽同 ,出产厂家分歧 ,便不能视为“一物”。

 

  复验期之误

 

  目前 ,在不少药品出产企业 ,依然存在对复验期的理解误差 ,以至出现标签标识上各种标示之误。一是不吩旆规 ,均标注复验期。其实 ,对已经标注“有效期”的原辅料 ,除了个别特殊种类 ,能够不再标注复验期。二是执行统一的复验期。将各类物料的复验期均定为两年或3年。物料复验期的造订 ,同样必要不休堆集不变性调查数据。应凭据分歧物料的特点 ,造订分歧的复验期。三是频仍复验。有的企业对超过两年或3年的物料 ,每隔3~6个月复验一次。这样做 ,显然也是不足科学凭据的。正确的做法 ,应该是不变性调查堆集数据 ,加上通过有关科学文件支持 ,合理确定复验距离。

 

  另表 ,有的企业对复验期简直定“推算谬误”。好比 ,有的企业划定 ,物料复验期定为两年 ,却是从进货入库起头推算。有的物料在购进入库之前 ,已经在流通环节“转悠”一年多。复验功夫必须从产品出厂之日推算 ,不然复验期简直定就失去了意思。

 

  部吩祗业机械地严格执杏装复验期”。有的企业划定 ,物料复验仅限一次 ,复验合格后 ,持续使用一年后 ,不得持续使用。其实 ,有些物料(蕴含一些化工原料、包材)的质量比力不变 ,存储功夫的长短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很幼 ,齐全能够耽搁使用周期。

 

  能否混合投料?

 

  那么 ,来自分歧厂家的同种类原辅料 ,是否能够混合投料呢?

 

  凭据现行药品监管有关划定 , 造剂出产过程中能够使用来自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但必须按要求做好有关的验证与补充申请或登记工作。GMP对原辅料的调换节造和产品质量回首均有具体划定 ,有关划定不排除企业凭据必要 ,新增造剂产品的原辅料供给商。

 

  统一造剂种类使用的统一原料药 ,能够采购自分歧的供给商。那么 ,是否意味着统一批号造剂投料过程中 ,能够使用分歧厂家出产的同种类原辅料?对这个问题 ,GMP条款中没有具体划定。

 

  笔者以为 ,GMP的根基准则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出产过程中的传染、交叉传染以及混合、差错等风险。分歧厂家出产的同种类原辅料 ,均经购进验收检测合格 ,从理论上讲不存在混合、差错等问题 ,但也存在一个最大的风险 ,就是不利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追忆。

 

  造剂出产过程中 ,各类工艺参数的节造 ,各类操作规程的执行 ,各类风险成分的作用 ,都可能对最终产品质量带来影响。若是存在混合投料问题 ,一旦产生质量问题 ,调查认定就会比力难题。同时 ,从产品质量回首的角度 ,混用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也是不成取的。即便统一厂家的原辅料 ,若是其批次分歧 ,也应尽可能预防混合投料。

 

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

 

  随着药品出产企业归并、沉组的不休增长 ,大型造药集团下辖的分公司也越来越多。不少原来的独立法人 ,被大公司收购归并 ,不再单立门户。

 

  公司沉组以来 ,在物料治理方面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问题。好比 ,有的企业的物料均由集团总部掌管采购 ,分公司只是从总部调拨;有的企业则统分结合 ,部门物料由总部采购 ,部门由分公司自前进货。在仓储治理方面 ,也出现了不少帐物难以“同步”的景象。若是严格凭据GMP要求 ,这些问题都属于“缺点” ,但企业也有自身的辩解理由。

 

  若何妥善解决此类问题?笔者提出以下思虑:第一 ,无论是总部还是分公司 ,都应该成立缜密的治理规程与操作规程。物料治理是GMP治理的主题之一 ,所有环节必须无缝对接 ,绝不能出现两端都管、两端都管不实的情况。第二 ,要明确责任主体。只管有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,但独立接受GMP认证查抄 ,就必须切合GMP条款要求。从这个角度讲 ,分公司就是责任主体。第三 ,分公司必须保障可能随时接受各类数据靠得住性查抄。在查抄过程中 ,分公司不能以数据(蕴含各类文件)由总部节造为由而无法提供。第四 ,分公司应该拥有相对独立并且切合GMP要求的质量治理系统。(作者单元: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)


GMP物料治理药企易出现理解误差的几个问题

  物料治理是药品出产质量治理的关键身分之一。新版GMP涉及物料治理的条款几近三分之一。只管条款标有关划定已经比力具体 ,操作性也比力强 ,但在现实工作中 ,依然会际遇一些对概想不够了了、把握禁绝的问题。笔者提出几个具体问题 ,供各人会商。

 

  对“一物一码”的理解

 

  GMP第112条划定 ,企业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均该当有适当的标识 ,表明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。GMP第182条划定 ,企业的物料该当有编号(或代码) ,并造订假造编号(或代码)的操作规程 ,确保编号(或代码)的唯一性。

 

  凭据上述划定 ,药品出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物料必须由企业赋予代码 ,并要确保代码的唯一性。为了保障做到代码的“唯一性” ,一种物料只能赋一个代码 ,不允许出现一物多码景象。

 

  何谓“一物”?种类名称、规格、质量尺度均一致却产自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是否能够视为“一物”?笔者以为 ,假造物料编码系统的主张就是为了有效预防混合、差错 ,并便于追忆 ,而若是将来自多个厂家的统一物料使用统一编码 ,将不利于产品质量追忆。

 

  有鉴于此 ,对于来自分歧厂家、名称与规格等一样的物料 ,依然建议使用分歧的物料代码。也能够在通过根基码后缀分辨码。好比某企业出产的克霉唑造剂 ,其原料药采购自A、B、C3个厂家。企业给克霉唑原料药赋根基码Y001 ,又凭据出产厂家的分歧 ,赋码Y001-1、Y001-2、Y001-3 ,别离指代3个企业的产品。

 

  此表 ,统一企业的产品 ,包装规格不一 ,同样必要后缀鉴别码予以分辨。对一物一码钟装一物”的理解 ,显然不能仅仅理解为统一品名的物料。名称虽同 ,出产厂家分歧 ,便不能视为“一物”。

 

  复验期之误

 

  目前 ,在不少药品出产企业 ,依然存在对复验期的理解误差 ,以至出现标签标识上各种标示之误。一是不吩旆规 ,均标注复验期。其实 ,对已经标注“有效期”的原辅料 ,除了个别特殊种类 ,能够不再标注复验期。二是执行统一的复验期。将各类物料的复验期均定为两年或3年。物料复验期的造订 ,同样必要不休堆集不变性调查数据。应凭据分歧物料的特点 ,造订分歧的复验期。三是频仍复验。有的企业对超过两年或3年的物料 ,每隔3~6个月复验一次。这样做 ,显然也是不足科学凭据的。正确的做法 ,应该是不变性调查堆集数据 ,加上通过有关科学文件支持 ,合理确定复验距离。

 

  另表 ,有的企业对复验期简直定“推算谬误”。好比 ,有的企业划定 ,物料复验期定为两年 ,却是从进货入库起头推算。有的物料在购进入库之前 ,已经在流通环节“转悠”一年多。复验功夫必须从产品出厂之日推算 ,不然复验期简直定就失去了意思。

 

  部吩祗业机械地严格执杏装复验期”。有的企业划定 ,物料复验仅限一次 ,复验合格后 ,持续使用一年后 ,不得持续使用。其实 ,有些物料(蕴含一些化工原料、包材)的质量比力不变 ,存储功夫的长短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很幼 ,齐全能够耽搁使用周期。

 

  能否混合投料?

 

  那么 ,来自分歧厂家的同种类原辅料 ,是否能够混合投料呢?

 

  凭据现行药品监管有关划定 , 造剂出产过程中能够使用来自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但必须按要求做好有关的验证与补充申请或登记工作。GMP对原辅料的调换节造和产品质量回首均有具体划定 ,有关划定不排除企业凭据必要 ,新增造剂产品的原辅料供给商。

 

  统一造剂种类使用的统一原料药 ,能够采购自分歧的供给商。那么 ,是否意味着统一批号造剂投料过程中 ,能够使用分歧厂家出产的同种类原辅料?对这个问题 ,GMP条款中没有具体划定。

 

  笔者以为 ,GMP的根基准则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出产过程中的传染、交叉传染以及混合、差错等风险。分歧厂家出产的同种类原辅料 ,均经购进验收检测合格 ,从理论上讲不存在混合、差错等问题 ,但也存在一个最大的风险 ,就是不利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追忆。

 

  造剂出产过程中 ,各类工艺参数的节造 ,各类操作规程的执行 ,各类风险成分的作用 ,都可能对最终产品质量带来影响。若是存在混合投料问题 ,一旦产生质量问题 ,调查认定就会比力难题。同时 ,从产品质量回首的角度 ,混用分歧厂家的原辅料 ,也是不成取的。即便统一厂家的原辅料 ,若是其批次分歧 ,也应尽可能预防混合投料。

 

 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

 

  随着药品出产企业归并、沉组的不休增长 ,大型造药集团下辖的分公司也越来越多。不少原来的独立法人 ,被大公司收购归并 ,不再单立门户。

 

  公司沉组以来 ,在物料治理方面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问题。好比 ,有的企业的物料均由集团总部掌管采购 ,分公司只是从总部调拨;有的企业则统分结合 ,部门物料由总部采购 ,部门由分公司自前进货。在仓储治理方面 ,也出现了不少帐物难以“同步”的景象。若是严格凭据GMP要求 ,这些问题都属于“缺点” ,但企业也有自身的辩解理由。

 

  若何妥善解决此类问题?笔者提出以下思虑:第一 ,无论是总部还是分公司 ,都应该成立缜密的治理规程与操作规程。物料治理是GMP治理的主题之一 ,所有环节必须无缝对接 ,绝不能出现两端都管、两端都管不实的情况。第二 ,要明确责任主体。只管有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,但独立接受GMP认证查抄 ,就必须切合GMP条款要求。从这个角度讲 ,分公司就是责任主体。第三 ,分公司必须保障可能随时接受各类数据靠得住性查抄。在查抄过程中 ,分公司不能以数据(蕴含各类文件)由总部节造为由而无法提供。第四 ,分公司应该拥有相对独立并且切合GMP要求的质量治理系统。(作者单元: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)